首页 >> 脚气 >>

救护车出车祸病人四肢瘫痪 医院被判赔近10万元

脚气 2025-05-28 13:03脚气治疗www.pifubingw.cn

宿迁某镇医院在转运病患前往市医院救治的途中遭遇不幸,发生了车祸,导致病人病情加重,陷入四肢瘫痪的境地。面对这样的悲剧,镇医院表现出了应有的担当,赔偿了病人医疗费等共计8万元。病人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应负全责,于是向宿迁中院提起了上诉。

事情发生在2008年3月24日晚,侍某因多年疾病突发,被家人紧急送往村办卫生室进行救治。由于卫生室医疗条件有限,侍某的家属决定转院进行CT检查。某镇医院的救护车在接到120指令后,迅速将侍某转运至宿迁市人民医院。途中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救护车撞到同方向行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尾部,导致三轮车司机、乘车人以及救护车内的侍某三人受伤,两车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

侍某经过治疗检查,被诊断为多种疾病并发,住院治疗长达105天,共花费医疗费87424.4元。部门认定,救护车的驾驶员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三轮车的驾驶员则承担次要责任,侍某作为乘车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为了明确侍某的伤情与事故的关联度,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侍某的头颅外伤与脑出血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该次事故导致的脑出血遗留的四肢瘫痪构成了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基于这一鉴定结果,某镇医院自愿赔偿侍某8万元。侍某及其家属认为医院的责任不应仅限于此,遂起诉要求镇医院赔偿全部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万元。

一审法院在详细审理后认为,侍某与某镇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在这次事故中,医院的救护车未能将侍某安全送达医院就诊,显然构成了违约行为。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侍某因这次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医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侍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102.36元。 (文中所述人物为化名,真实案例引发关注)

上一篇:综漫同人 综漫同人笔趣阁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2015-2025 www.pifubingw.cn 皮肤病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