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立法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国家卫健委答复
人民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孙红丽报道)近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官方网站上,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第5088号提案关于立法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的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出了回应。该提案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其强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经过与国家医保局和中国银的商讨,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建立职业病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一直以来,国家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和关注从未减少。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并将尘肺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不仅如此,还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低保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以预防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中央转移地方资金高达3.84亿元用于建设尘肺病康复站(点),已有671个康复站(点)在尘肺病集中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成,为超过17万名尘肺病患者提供了康复服务。这些措施不仅减少了患者的住院次数和费用支出,还大大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强调尘肺病患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患者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将由其承担。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覆盖了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尘肺病患者可以按照规定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致力于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未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深化源头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规范康复站(点)建设并加强协同合作。他们将致力于共同保障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的工作和生活权益。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关爱和保护,更是对整个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