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逃票爬庐山坠亡家属索赔90万

生活常识 2025-04-27 20:52生活常识www.pifubingw.cn

【悲剧发生】在2024年的一个暑假,大三女生高琳琳(化名)悄悄离开了与同学们的约定,独自逃票进入了江西九江某自然风景区(疑似为著名的庐山景区)的未开放区域。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她在山崖边失足坠亡。三天后,她的遗体被发现,经过鉴定,确认是高处坠落身亡。令人心痛的是,高琳琳在事发前已被诊断出患有轻度抑郁症,并有轻生的倾向。

【法律判决】法院对于这起事件做出了严肃的判决。法院驳回家属索赔95万元的诉讼请求,认定景区在此事件中无责任。判决的主要依据如下:

高琳琳没有购买门票,选择了非正规途径进入景区,这意味着她与景区之间并未形成合法的服务合同关系。景区对于逃票的游客并没有基于合同的安全保障义务。

景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入口、临崖观景台等关键区域,景区设置了高达1.2米的护栏,并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这完全符合法定标准。作为一处开放的户外景点,景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醒和防范义务。

法院认为高琳琳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她的逃票行为被视为“自甘风险”。而且,她生前的心理状态、独自行动以及抛弃行李等行为,都表明她的坠亡与自身的故意行为有关。

【后续发展与社会意义】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景区出于人道主义,曾给予家属4万元的补偿,并与家属签署了协议。家属后来还是提起了诉讼,这也引发了公众对于“逃票者应该由谁负责”的热烈讨论。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个悲剧,更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法院强调,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建立在合法服务关系的基础上的。在情感与法律之间,我们需要保持客观,不能因同情弱者而给景区增设不合理的责任。

此案明确了景区的责任边界,强调了公民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类似纠纷,此案也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逃票行为不仅违反了规则,还可能因为“风险自担”而失去法律救济的权利。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引起社会的深思,让我们更加珍惜生命,遵守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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