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纵容医院“老赖”侵占公共利益
一名男子长期占据医院病房,引发法律执行与社会深思
曾经有人说过:“医疗纠纷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而近日在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发生的一起事件,更是将这一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一名男子陈某自称因治疗出现问题而长期占据骨科病房,一赖就是三年。此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深思。
据悉,从2011年底至今,这位自称被医院“治坏了”的陈某一直占据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的骨科病房。近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对陈某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要求他腾退病房。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热议。陈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医院的正当利益,更占用了宝贵的医疗资源,对其他急需治疗的患者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这种行为实在不可纵容。
像陈某这样的“老赖”,在许多医院屡见不鲜,甚至有些患者能赖在医院长达十几年之久。这些患者有一个共同特点:声称自己的病情因治疗出现问题而拒交费用,并以此为理由要求医院赔偿。他们选择在医院打持久战,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赔偿。现实中有部分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或是其他因素,选择了容忍退让。但这种做法似乎也在无形中助长了这些患者的气焰。
我们不能否认,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能因为医疗纠纷而遭受损失。但关键在于,这些损失是否真实存在,医院是否真的存在医疗过错,这需要由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来裁定。对于真正的受害者,法律会给予他们应有的权益保护;而对于无理取闹的患者,法律同样不会纵容。有些患者却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在医院赖着不走。这种行为更像是在滥用“弱者的武器”,而不是真正的维权。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但无法保证治愈每一位患者。面对一些无理取闹的病患及家属,医院不能一味退让。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利益,更占用了有限的医疗资源,影响了其他病人的治疗机会。正因如此,“老赖”现象如同一块顽石,镶嵌在医患关系的和谐之中,破坏其平衡。我们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并采取行动解决它。笔者呼吁更多的医院像京煤总医院那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同时有关部门也应畅通患者正常的维权渠道让他们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堵疏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赖问题实现医患关系的和谐共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医疗服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