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未婚妻性冷淡要退彩礼

生活常识 2025-04-30 07:10生活常识www.pifubingw.cn

在浙江瑞安,孙刚与黄丽的订婚故事在2018年引起了广泛关注。男方支付了9.3万元的彩礼及相关费用,他们并未走进婚姻的殿堂。订婚后,这对未婚夫妻在生活中出现了裂痕,彼此间的指责与反指责更是让这段关系走到了尽头。

争议的核心是什么呢?双方各执一词。男方声称女方在订婚后拒绝同床,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咬伤其手臂。为此,他提供了CT报告单和照片作为证据,主张女方存在“生理性性冷淡”,并要求全额退还彩礼9.3万元。

女方则坚决反驳,她指出男方有生理功能障碍,需要药物治疗。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她提供了药品包装盒的照片和录音。她声称,男方的威胁和恐吓迫使她进行体检,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不得不返回娘家居住。

这场争议最终走进了法庭。瑞安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女方需要返还彩礼2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履行。法院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形成稳定的婚姻关系。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往来以及各种矛盾,酌情确定了返还金额。

这个案子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彩礼纠纷,它引发了更广泛的法律和社会讨论。

在法律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彩礼。这个案子反映了这一法律规定的实际应用。法院结合实际情况,部分支持了退还彩礼的要求。

在社会层面,这个案子引发了关于隐私和舆论的争议。双方在法庭上公开披露的隐私(如生理问题、录音证据)引发了对个人尊严和司法程序合理性的广泛讨论。

这个案子也揭示了彩礼纠纷中的典型争议未登记婚姻。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更加注重事实证据和实际经济往来,而不是单纯听取一方的主张。在平衡双方权益的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

这个案子不仅是一个关于彩礼退还的纠纷,它更是揭示了婚姻、法律、隐私和舆论之间的复杂关系。它提醒我们,在处理类似问题时,需要更加谨慎和理智,同时也要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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