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漏电致妻身亡男子索赔百万 遭厂家拒绝
本报报道,李冀珩、张丹记者连线悲痛事件引发索赔纷争。康先生的妻子因疑似热水器漏电不幸离世,他及其家人从湖南赶来中山,向生产该热水器的东凤镇厂家提出135万元的赔款要求。厂家拒绝赔偿,理由是康先生在安装和使用热水器时没有遵循产品说明,律师指出责任可能需要安装方和厂家共同承担。
日前,我们在东凤镇中心的一家酒店见到了悲痛的康先生。他坚称妻子的死与刚刚购买的热水器有关。据他提供的资料,热水器是3月9日从东凤镇一家企业购买的。康先生提供了湖南省娄底市湘中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的尸表检验报告,结果显示符合死亡特征。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悲剧,康先生心如刀绞,坚决要求追究热水器的责任。他向记者展示了湖南省质量检测协会对事故电热水器安全性能及电源线路进行的质量鉴定书。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热水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电源无地线接入,也没有采取任何接地保护措施,不符合《电热水器安装规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热水器外壳上的《特别敬告》已经明确标示了安装前的检测重要性。
鉴定书同时也指出,用户在安装和使用热水器的过程中并未按照说明完成相关的保护工作,因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面对厂家的拒绝态度,康先生直接向热水器厂家提出了索赔要求。
对此,中山市雅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封馍喜表示,事故责任可能需要热水器的安装方和厂家共同承担。他强调,使用者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完全由热水器的质量问题引起。如果安装不当也导致了事故发生,那么责任就不应完全由厂家承担。
封律师进一步指出,如果要确定安装方的责任,就必须查明安装方是谁。如果是康先生自行安装,那么他需和厂家各负一半责任;若是销售商上门安装,则销售商和厂家需共同为事故负责。至于赔偿数额,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判决才能确定。这一悲剧性的索赔纷争,将如何终结,尚待法律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