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支持专柜验货就一定保真吗
孟某在浏览某数码网店时,被一部标价仅3300元的64G苹果手机吸引。商品页面上,手机被描述为“全新国行”,官方标配,中国大陆版。这让孟某有些心动,但在下单前,他决定向商家确认手机的状况。
商家给出的答复坚定而具有承诺性,称“本店所售手机都是苹果原装正品,未激活的官换新机,支持苹果官网查询,并且可以在专柜进行验货”。得到商家的肯定答复后,孟某决定购买。
当孟某收到手机后,却发现显示效果异常,屏幕模糊。他想起商家的承诺,于是前往专卖店验机。不料,检测报告显示,手机是美版的,与商家描述的“全新国行”存在明显差异。手机的听筒、底部边框、屏幕与边框接缝处也存在明显问题。孟某愤而起诉。
经营者周某辩称,孟某在下单前已知手机是“官换机”,与正品无区别。他还声称手机边框、听筒的问题是由于孟某使用不当造成的自然损耗,不存在欺诈行为。法院的判决却与此相反。
法院认为,商家在商品介绍页面将手机描述为“全新国行”,但实际上出售的是美版手机,且多处与正版手机存在差异。商家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决策,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部分消费者对电子产品选购经验不足,容易被商家的低价策略吸引,从而忽视低价背后可能隐藏的问题。在手机买卖中,因版本差异、全新机变翻修机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商家可能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家如有欺诈行为,需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商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此法律规定要求赔偿。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必须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诚信守法经营是商家的基本准则。
孟某的遭遇并非个案,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仍需保持警惕,仔细核对商品信息,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打击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