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摸陌生狗面部惨遭撕咬
江苏盐城街头悲剧:女子遭烈性犬扑咬致伤,事件背后原因及反响
一、事件回顾
2023年10月6日,在江苏盐城的滨海县,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街头悲剧。当天,一名女子带着女儿在街头闲逛时,偶遇一只趴在路边的中等体型犬只。女子被其可爱的模样吸引,不料在友好的接触中,犬只突然发生攻击行为,扑咬女子的面部,造成严重的伤害。
二、事件经过详述
1. 时间与地点: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10月6日,江苏盐城的滨海县某繁华街头。
2. 行为与突发攻击:
当天,女子带着女儿外出散步,遇到一只白色毛发、体型中等的犬只。女子被其可爱的外表吸引,主动走近并抚摸其头部和面部。在互动过程中,犬只突然起身扑咬女子的面部,导致女子倒地,遭到约10秒的攻击,面部严重受伤。
3. 后续救援:
听到动静的附近商户及路人迅速赶来,其中一名男子果断踹开犬只并报警。受伤的女子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治疗。据目击者描述,女子面部留下多处牙印,伤势严重,甚至因惊吓导致小便失禁。
三、事件原因分析
1. 犬只特性与饲养管理:
涉事犬只疑似为松狮犬或其杂交品种,属于烈性犬类,攻击性较强。这次事件中,犬只未被拴绳,且狗主人未在现场进行监管,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2. 人为因素:
在互动过程中,女子的行为可能引发了犬只的应激反应。她撑伞遮挡了犬只的视线,并在靠近犬只头部时,可能给犬只带来了压迫感。女子在未经狗主人同意的情况下接触陌生犬只,也增加了意外发生的风险。
四、责任划分与法律争议
1. 狗主人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狗主人因未拴绳及采取安全措施,需承担主要侵权赔偿责任。
2. 被咬女子的过失:
在实务判例中,擅自接触陌生犬只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但女子的行为并未达到“故意挑逗”的程度,因此狗主人的责任并不会被完全免除。
五、社会反响与专家建议
1. 网友观点:
事件引发网友的广泛讨论。部分网友批评女子的行为“手欠”,认为她缺乏安全意识。也有网友关注到宠物管理漏洞,呼吁加强烈性犬的饲养规范。
2. 专家提醒:
专家建议,在接触陌生犬只前,务必确认得到主人的同意,并避免擅自抚摸。降低应激风险,避免遮挡犬只视线或突然靠近其敏感部位(如头部、耳朵)。
六、事件后续发展
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关于赔偿问题,需根据双方责任比例进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次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文明养犬及安全意识的广泛讨论,提醒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尊重动物的行为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