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边坡监测规范要求
矿山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建设要求
一、监测范围与建设要求
针对矿山边坡,尤其是高度达到一定标准的露天矿山,监测系统的建设势在必行。具体来说,现状边坡高度达到或超过15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需立即启动监测系统建设。而对于设计边坡高度达到或超过100米,或介于30至100米之间且面临复杂的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挑战的矿山,也需要分阶段完成监测系统的构建。设计堆置高度达到或超过60米的在用排土场也将纳入监测范围。
建设进程需分阶段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主要完成现状边坡高度达到或超过150米的矿山的监测建设;第二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则需完成现状边坡高度达到或超过100米以及排土场边坡的监测建设;第三阶段(2024年7月31日前),则主要针对设计边坡高度达到或超过100米或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进行监测系统的完善。
二、监测系统设计原则与监测项目
监测系统的设计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监测系统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后备案执行。监测系统的设计应基于最终的边坡境界进行一次性总体设计,并与矿山的开采活动同步进行,分阶段实施。
在监测项目上,表面变形、视频图像、降雨量是必选项目,而内部变形、应力、地下水、爆破震动等则可根据地质条件及标准要求灵活选择。
三、监测内容与技术手段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变形监测、水文气象监测以及应力与爆破震动监测。其中,变形监测需覆盖矿山的采掘场、排土场等区域,全面监控地表位移、裂缝、隆起以及地下变形。技术手段则包括卫星导航定位、三维激光扫描、全站仪边角测量等表面监测手段,以及地下监测如钻孔测斜仪、应力传感器等设备的应用,还有实时采集边坡动态影像的视频监控。
四、管理与实施要求
管理层面采用“人防+技防”模式,结合人工巡查与智能设备实现边坡安全的动态管理。还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开采活动符合设计,防护措施到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滑坡危险性鉴定,对边坡稳定等级进行划分。变形监测的周期应根据边坡的安全性和变形速率来确定,重点区域需加密监测。监测系统需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的联网共享。
五、规范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需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行业文件。包括《GB 51214-2017 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DB21/TXXXX2023 露天闭坑煤矿地质灾害治理边坡监测规范》以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具体执行时还需结合各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