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陪酒一晚后酒精中毒死亡家属获赔60余万
深夜的悲歌:年轻女子小红的生命之殇
曾经的一次电话邀请,让年轻女子小红踏入了一个未知的夜晚。她被邀请至,陪伴几名男子喝酒唱歌。当晚,他们畅饮了超过三十瓶啤酒,狂欢之后,却成了小红的生死离别。在一家拉面馆,她与其中一人拼酒,又饮下大量白酒,不久便因酒精中毒倒地不起。这个悲剧性的夜晚,让小红的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他们起诉了及相关人员,索赔近九十万元。最近,家属在一审中获得了六十余万元的赔偿。
小红当晚被领班催促到场招待客人。家属诉称,小红接到电话后,便陪伴于某等四名男子喝酒唱歌至深夜。醉酒后,她被安排入住领班的房间,然而无人对她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直到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小红因饮酒过量而死亡。家属愤怒地起诉了、领班以及那四名男子,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八十多万元。
关于小红是否是员工的争议,双方各执一词。一审开庭时,辩称小红并非其员工,而是被于某直接邀请。然而领班却坚称自己并无过错,只是在小红留宿时尽到了照顾之责。那四名男子中,一人未发表答辩意见,其余三人则认为小红是员工,他们对她的死亡并无责任。
经过法院的调查,事发当晚小红受于某的邀请和的允许,进入进行有偿陪酒唱歌。她与三名男子共饮啤酒三十多瓶,另一名男子是于某的司机,没有喝酒。离开后,他们到拉面馆用餐。期间,小红与一名男子比拼酒量,各自饮下白酒约半斤。离开拉面馆后,因小红醉酒无法说明住址,于某将她送到领班住处。领班在地板上铺了被子让她休息。然而次日早晨,领班发现小红身体僵硬并报了警。经过警方鉴定,小红因乙醇中毒死亡。
法院认为的领班为了的经营允许小红进行有偿陪酒属于职务行为并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认定小红过量饮用啤酒与其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领班未能对醉酒的小红进行合理有效的救助也与她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此外法院还认定与小红拼酒的男子、邀请小红的于某以及其他饮酒男子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小红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部分责任。
这起悲剧提醒我们喝酒应量力而行特别是年轻的女性朋友更应该珍惜自己的身体。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的上诉被驳回的可能性存在但真相尚未明朗。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小红的家人也关乎所有年轻人的生命安全和自我保护的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