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医生私自远程医疗惹争议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微博问诊、网上询医等现象屡见不鲜,医生私自网上“看病”的行为也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卫计委最近发文要求规范远程医疗行为,其中“禁止医生私自远程治疗”的规定引起了广泛讨论。
卫计委明确提出了“远程医疗”的定义,即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机构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这其中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等。值得注意的是,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这一规定的背后存在着一定的理由。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的李大川处长表示,禁止医生私下开展远程医疗行为是为了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远程医疗作为新兴医疗模式,在国外已有近40年的发展历史,而在我国则起步较晚。其好处显而易见:在恰当的场所和家庭医疗保健中使用远程医疗可以极大地降低运送病人的时间和成本;可以良好地管理和分配偏远地区的紧急医疗服务;突破地理范围的限制,共享病人的病历和诊断照片,有利于临床研究的发展;为偏远地区的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医学教育。这样看来,远程医疗的应用正在扩展,可以极大地减少病人接受医疗的障碍。
关于“禁止医生私下远程会诊”的规定,也有专家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某位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值得商榷。实际上,一些医生已经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如医疗信息平台、微博、微信等,为病人提供问诊咨询等服务,方便了患者。专家指出,医生私下远程会诊,有时并非一纸规定就能完全禁止。
南京一位三级大医院的外科专家也表示,他经常在微博上回答病人的问题,给出指导性建议。病人有时只是想了解如何就医、可能患何病等信息,这些严格意义上只是一定程度的“导医”。如果完全禁止,反而会给患者带来不便。医生远程会诊的关键是要把握一个度,对于疑难杂症以及初诊的病人,必须采取面对面问诊。
远程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医疗模式,其好处显而易见。但在实践中,我们也需要不断摸索和完善相关法规和规范,以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医生在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时,也应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