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食品保质期临界时间
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近日对食品保质期的临界时间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商场和超市需在特定时间前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在销售专区。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减少食品浪费。
去年开始,北京市工商局推行了多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制度》等。如今,全市已有130多家商场和超市积极响应,设立了“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这些专区为消费者提供了购买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机会,同时也使商家能够更好地管理库存,减少过期食品的产生。
此次规定的临界时间共分为6种情况,具体依据食品的保质期而定。对于那些保质期较长的食品,期满前的45天内应进入销售专区;而对于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如少于15天的,期满前1至4天即需进入专区。这一细致的分类有助于商家和消费者更准确地判断食品是否临近保质期。
市工商局强调,商家必须严格执行这一制度,不能使其形同虚设。已实施该制度的商家应继续深化执行,未实施的商家也应做好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商家还应每批次标明食品的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确保先进先出。对于未售出的到期食品,商家应及时处理,如停止销售、退货或销毁,并做好记录。
此举得到了众多商家的积极响应。一些商家表示,设立专区能够方便消费者选择,同时减少食品的浪费。由于价格实惠,这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往往能更快地被销售出去。消费者对此也表示关注,他们表示在购买时会关注食品的安全问题,但如果是降价处理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他们会考虑购买。
值得注意的是,《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属于工商部门推行的自愿措施,并不是强制性的。尽管如此,这一制度仍然有利于提升商家的自主规范意识,强化源头风险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务必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所购食品的新鲜和安全。商家和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也表示,他们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的实施,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促进了商家对食品的安全管理。这一制度的推行,无疑为食品安全管理领域树立了新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