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通知 药店不得销售盐酸克仑特罗
北京市药监局强化盐酸克仑特罗监管,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重要通知,针对盐酸克仑特罗的监管措施再度升级。这种俗称“瘦肉精”的物质,在特定条件下具有能量重分配作用,能够促进肌肉合成和减少脂肪沉积,常用于治疗哮喘、肺气肿等肺部疾病。
通知明确要求,北京市的药店不得销售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这意味着,这种药物的流通和销售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管控。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才能经营此类药物。
对于北京市的药品生产企业,这一通知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北京市现有的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生产企业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未生产状态。若需恢复生产,企业需根据市场需求签订销售合同,并经过药监分局的现场检查,确保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北京市的盐酸克仑特罗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目前产品为氨溴特罗口服溶液、氨溴特罗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该公司必须从正规企业采购原料药,并严格进行储存、使用管理。每年11月30日前,公司还需向市药监局报告盐酸克仑特罗的采购、使用和库存情况。
为了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执业医师在开具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时,每张处方的用量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对于患有慢性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在处方上注明理由,并且这样的处方需要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各药监分局将会加强对相关药品企业的日常监督,重点检查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的购、用、存情况,以及单方制剂的购销存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采购销售行为,将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北京市药监局此次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的监管,旨在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让市民能够用上放心药、良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