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4月,济南市为了应对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全市范围内暂停了销售退热药、止咳药、抗病、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市民需按照医嘱就医购药。以下是关于这一政策的全面概述:
一、政策解读
1. 停售范围
全市各大药店暂时告别布洛芬、止咳糖浆、罗红霉素胶囊等“四类药品”。具体涵盖的药品包括:
退热药:如常见的感冒清热颗粒、三九感冒灵等;
止咳药:像止咳片、止咳糖浆等;
抗病药品:例如利巴韦林、病毒灵等;
抗菌素:如阿莫西林胶囊等。
2. 政策背景
这一决策是出于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过去,部分药店因违规销售“四类药品”而受到查处。例如,济南东润大药房兴旺家园店因违规销售导致疫情传播风险上升,因而被要求停业整顿。
3. 购药新方式
市民需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医疗机构购买相关药品。购药时,必须实名登记,并录入“四类药品”数据采集系统,以确保信息可追溯。
二、执行与监管情况
违规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对违规药店进行追责。自2022年以来,已有累计15家药店因未落实防控措施(如未登记购药信息、向发热人员售药等)被责令停业整顿。
复业要求:停售政策解除后,药店在恢复营业时,需严格遵守“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继续实施购药实名登记制度。
三、社会反响及争议
这一政策在市民中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主要观点包括:
生活不便:布洛芬等药物具有退热和止痛等功效,停售使得痛经、头痛等患者难以购买到所需药品。
医疗资源压力:大量市民前往医院购药,可能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并给医疗系统带来更大的负担。
四、现状说明(截至2025年3月)
目前尚未提供关于2024年后的政策更新信息。根据2022年的政策,停售是阶段性的措施,未来是否调整需以当地通知为准。济南市在应对疫情挑战时,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