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名游客在新疆遭恶意甩团
事件概述
在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时节,新疆却发生了一系列旅行社的恶性事件。在短短的一个月内,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联手制造了多起“甩团”事件,涉及上海、杭州、温州三地的数百名游客。这些游客在新疆的美丽土地上遭受了权益的侵害,令人深感痛心。
事件经过
这两家旅行社首先以超低价吸引游客眼球,通过微信群发布“全景新疆17日游”的广告,以仅售1999元的超低价吸引大量游客报名。然而在实际行程中,却要求游客补交费用,甚至在喀纳斯等特定地点因天气原因额外收取高额费用。游客在出发前与新疆骏骋签订合同后,抵疆后却被要求签署与熊乐旅行社的第二份合同,存在明显的合同主体不一致问题。更令人震惊的是,在短短几天内,温州的百余名游客被分批次甩团,上海和杭州的游客也因拒绝补交费用或消费不足被甩。
涉事旅行社问题剖析
熊乐国际旅行社并非初犯,曾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被海口市罚款5万元,其负责人徐丹丹也因此被罚款0元。令人惊讶的是,这家旅行社在全国设立了14家分公司,却无一具备旅行社经营资质。而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注册后从未实际经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更为严重的是,两家旅行社实为同一批人员运营,涉嫌非法经营罪。
处理进展实时追踪
新疆文旅部门对这两起事件进行了高度重视,并对两家旅行社立案调查。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该案件有可能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新疆文旅厅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打击低价游、无证经营等旅游行业乱象。
行业乱象与法律后果警示
低价游的套路早已在旅游行业内屡见不鲜,以“全网最低”的价格吸引游客,后续再通过购物回扣、补交费用等方式牟利。这不仅损害了游客的权益,也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一定标准即构成犯罪,涉事旅行社可能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
游客权益保障与警示提醒
被甩团的游客不仅需要自行承担返程费用,还可能面临滞留期间产生的额外开支。律师提醒广大游客,在签订合同前务必明确旅行社的资质,并警惕那些远低于市场价的“低价游”,以免掉入消费陷阱。
总结:此事件不仅揭示了旅游行业中长期存在的低价揽客、强制消费等乱象,也凸显了部分旅行社通过合同欺诈和非法经营牟利的恶劣行为。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后续处理结果将对行业规范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加大力度,彻底整治旅游行业乱象,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