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小猪佩奇商标为驰名商标

皮肤病 2025-05-24 13:11皮肤病种类www.pifubingw.cn

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小猪佩奇”的商标侵权纠纷案,该案在司法层面上首次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以下是此案的核心信息:

一、案件概述

原告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权利方)起诉被告陈某某(网店商家)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商平台),主张被告在灯具商品上擅自使用“小猪佩奇”标识构成商标侵权。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被告陈某某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而电商平台因其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未担责。

二、驰名商标认定依据

法院在认定“小猪佩奇”为驰名商标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1. 持续的使用与宣传:原告及其授权公司长期通过动画片播放、衍生产品推广及媒体广告进行品牌宣传,使得“小猪佩奇”品牌在市场上形成了广泛的认知。

2. 高知名度与美誉度:“小猪佩奇”动画片在央视及主流视频平台的播放量一直位居前列,其衍生品覆盖多个消费领域,已经成为一种现象级文化符号。

3. 跨类别保护必要性:涉案商标注册类别为第9类(动画片、电子出版物),而侵权商品属于第11类(灯具)。为了有效保护商标权益,需要通过认定驰名商标来实现跨类保护。

三、裁判要点

1. 被动认定规则: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只有在侵权行为涉及跨类别保护时才启动认定程序。

2. 赔偿金额考量:法院在判决时,根据被告实际售出的侵权商品数量来确定赔偿金额,未支持原告的高额索赔请求。

四、典型意义

此案凸显了司法对知名商标的强化保护倾向,尤其是对跨类侵权的规制。驰名商标认定的核心逻辑在于通过“使用产生权益”来弥补注册制度的局限性,确保商标的实际市场价值不受侵害。

这一判决结果对于类似案例具有指导意义,也提醒广大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尊重他人的商标权益,避免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标而造成侵权。此案的判决也提醒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关注商品的商标,提高消费者的商标意识。此次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

Copyright@2015-2025 www.pifubingw.cn 皮肤病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