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摘杨梅坠亡
一、案件概述
事故背景
在广州市花都区某被誉为3A级旅游胜地的村落,河畔的杨梅树群是村集体引以为傲的财产,这些杨梅树硕果累累,却并未向游客开放采摘。就在这片美景之下,发生了一起令人扼腕的悲剧。
2017年5月的一个明媚春日,年近六旬的吴某被杨梅的甘甜所吸引,却未能抵挡住诱人的果香。他私下攀爬杨梅树,却不料在采摘的瞬间,树枝因承受不住重量而断裂。吴某坠落受伤,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家属主张
家属认为景区管理存在严重疏忽。他们认为景区未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围挡和警示标志。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发时医务室竟无人值班,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机。家属索赔金额高达60万至63万元。
二、司法争议与判决之路
一审、二审结果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村委会作为管理方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疏忽(如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判决村委会承担5%的责任,赔偿金额为4.5万元。
再审改判
再审法院在2025年对此案进行了重新审理,并作出了令人瞩目的判决。法院认定村委会无需承担责任。其理由如下:
1. 杨梅树本身并无安全隐患,要求对所有树木设置防护措施显然超出了合理的管理义务范畴。
2. 吴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预见到攀爬树木可能带来的风险。他的私自采摘行为不仅违反了村规民约,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3. 村委会在事发后迅速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协助将吴某送往医院,不存在救援延误的过错。
三、案件深意与法律启示
司法态度
此案明确否定了“谁闹谁有理”的不当倾向,强调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司法机构不会保护那些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责任划分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的前提是过错。在此案中,村委会并未违反其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无需承担责任。而那些因个人违法行为(如吴某盗窃集体财产)导致的损害后果,应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社会影响及反响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文明出行”、“爱护公物”的深入讨论,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对公序良俗的维护。再审判决被视为司法实践中平衡管理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典型案例,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悲剧,更是对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的深刻反思与启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案例,能够引导更多人遵守法律法规,珍爱公共设施,共同构建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