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隧道 石景山隧道透水
珠海兴业快线南段隧道施工重大透水事故纪实
时光回溯至2021年7月15日凌晨,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项目的石景山隧道施工段,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改变了历史的轨迹。在那夜的静寂中,一场重大的透水事故在隧道深处爆发,造成了十四位施工人员的生命消逝。以下是关于这场事故的详细记录。
一、事故概述
在凌晨3点30分,位于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的隧道施工段,距离起点约1.16公里处(吉大水库下方),突然发生了透水事故。经过连续搜救,至7月22日确认有十四人在这场灾难中不幸丧生。此次事故等级严重,被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并作为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隧道挖掘过程中遭遇了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的极端地质条件,加之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坍塌透水。涌入左线后,造成施工人员溺亡的悲剧。责任主体涉及多个单位的不当行为也加剧了这场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中铁二局三公司未按规范施工,存在转包行为;监理单位珠海兴地公司未履行安全职责;勘察单位报告数据不实;吉祥爆破等多家单位违规作业。这些单位的失职和疏忽共同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三、救援过程回顾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救援队伍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用“上堵下抽”的方案,实施洞顶回填注浆和“龙吸水”串联排水作业。期间,共投入了46支救援队、2500余人以及水下机器人等设备参与救援。救援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点,如隧道内一氧化碳超标、通风不足,作业环境恶劣等。
四、处理结果详述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法追责。共有27人被问责,其中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吉祥爆破公司的冯连生、兴地公司的聂金伟等十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涉事企业被吊销相关资质,珠海市的多个监管部门因监管失职被通报批评。
五、后续影响及启示
时光流转至2023年12月,珠海中院对刘广等十人维持了原有的判决(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此次事故不仅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也暴露出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管的多重漏洞。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对于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