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1年因迟到被扣20万工资
一、案件背景
在上海某知名医疗公司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劳资纠纷。员工江某因多次迟到,一年内累计被公司扣除工资高达20.9万元。面对如此巨额的薪资损失,江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后,公司不服并提起诉讼。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瞩目。
二、经过细致的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和判决
从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出发,法院明确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虽然企业确实有权对迟到行为进行约束,但是这种约束必须在合理和善意的原则下进行。该医疗公司将单次迟到60分钟以上就视为旷工一天,并对月工资进行叠加扣罚的做法被法院认定为过于严苛,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罚款权的法律边界问题,法院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并非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以“罚款”名义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一判决无疑是对企业滥用罚款权的有力制约。
关于工资扣减的合理范围,法院根据江某实际缺勤时间核算了其应扣工资,仅为1.2万元,与公司扣除的20.9万元相比差距悬殊。这一判决明确了工资扣减的界限,即只能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时间对应的工资为限。
三、法律依据方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每月工资扣减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也强调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道德和程序的要求,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启示
对于企业而言,制定考勤制度时应该兼顾管理需求和劳动者权益,避免过度惩罚性条款的出现。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遭遇不合理的薪资扣除,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追回损失。
五、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不仅明确了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惩戒权的边界,也为类似劳动争议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它强调了企业规章制度不得突破法律框架和公平原则,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此案也提醒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必须遵守法律、尊重彼此权益,共同构建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