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的介绍
当我们谈及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时,许多人可能会感到有些陌生。实际上,这是在我们进行工作调动或档案转移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公务员经常需要的一种重要文件。那么,这种介绍信到底是给哪个单位的呢?又该如何开具呢?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
我们要明白,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关系和工龄。在中国,人员分为农民、工人和干部,不同的身份对应着不同的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当个人从一个单位调往另一个单位时,为了确保新单位能够了解你的薪资级别和岗位级别,从而为你提供相应的待遇,就需要将工资关系一并转入。这时,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那么,这种介绍信由哪个部门开具呢?对于国有企业,一般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出具;对于事业单位,则通常由单位人事处开具;若是公务员,则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至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当新单位调取职工人事档案时,会先对职工的原工作单位开具“调档函”。这个时候,存档单位必须开出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并密封在人事档案里,一并转入新单位。
2. 有部分单位会先进行政审,只调取人事档案,待审查通过后,再开出“调令”。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需要持“调令”去原单位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随军干部家属安置以及公务员考试中。
对于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的流动人员,如果已做了转正定级,那么在办理档案调转时,也需要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但如果在人才市场的流动人员没有取得干部身份(即没有做转正定级),因为没有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所以在转移档案时是不需要开具介绍信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国家在2014年已经下发了相关红头文件,对于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的流动人员来说,无需再做转正定级。在调转档案的时候,也无需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和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
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是工作调动时的一个重要文件,它确保了个人在新单位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