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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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详解
一、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每月可享受定额扣除3000元。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3000元的额度。分摊方式可以是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其中,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每人每月的扣除额不得超过1500元。
二、扣除条件:
被赡养人范围:
年满60周岁的父母(亲生、继养或领养),均可享受扣除。
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样可享受。
不包括公婆和岳父母,无论是否共同生活。
年龄判定: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满60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扣除。
人数限制:无论赡养1位还是2位老人,扣除标准相同,不叠加。
三、申报流程(个税APP操作):
1. 登录填报:打开个税APP,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赡养老人”并选定扣除年度。
2. 填写信息:添加被赡养人的身份证信息及其与您的亲属关系。非独生子女还需上传《分摊协议》照片。
3. 选择申报方式: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您的单位)按月扣除。
或选择次年汇算清缴时一次性退税。
四、注意事项:
材料留存:请保存被赡养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及分摊协议等相关材料以备查。
错误纠正:若误填不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如公婆),需在6月30日前更正申报并补税。否则,可能面临罚款。
特殊情形:
父母离异的独生子女,若其中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赡养,仍可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继父母需要提供抚养关系证明。
如果您在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操作指导,建议您参考个税APP内的填报指引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顺利申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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