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敢动的黑恶势力
关于所谓“国家不敢动的黑恶势力”,这是一个在社会中广泛存在的误解。事实上,中国法治实践以及公开案例都表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都将受到法律严格的制裁。我们也要认识到在实际治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因具备特殊背景或复杂形态的势力,其打击过程需要全面而深入的策略。
对于那些涉及境外势力的黑恶组织,他们往往勾结外国政客,危害国家安全。例如,“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等人长期勾结外国政客实施反中乱港活动。这类组织依托境外势力的庇护,使得打击行动面临跨国界的挑战,需要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作来解决。还有一些传统华人帮派在海外发展分支,利用侨民社群形成跨国犯罪链条,这需要多国联合执法予以打击。
在基层权力异化的“保护伞”体系方面,存在宗族势力操控基层政权的情况。他们通过伪造材料、贿选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甚至构建封建王朝式的权力结构。这类势力渗透基层组织,给打击行动带来困难,需要纪检监察与司法部门的联动才能彻底清除。还有一些政商警黑利益同盟,他们通过贿赂警察建立保护网,从事黄赌毒等非法活动,这类犯罪组织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极强的反侦查能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型犯罪形态也不断挑战着我们的法律体系。网络黑恶势力的崛起,包括雇佣网络水军实施诽谤恐吓、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跨境洗钱等,这类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技术门槛高等特点。金融化犯罪链条也在不断演变,非法所得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转化为合法企业经营收益,这需要经侦部门进行深入的资金溯源。
针对这些挑战,国家治理需要采取系统性的应对措施。一方面,法律体系需要持续完善,明确对境外黑社会组织的管辖权,加强对勾结境外势力行为的量刑标准。另一方面,需要创新专项打击机制,建立省级直报系统破除地方干扰,对各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实施全覆盖打击。
不存在“国家不敢动”的黑恶势力。对于具有跨境性、隐蔽性、寄生性特征的犯罪组织,其打击过程需要统筹国内法治与国际协作。我们需要深入理解黑恶势力的新特点和新挑战,加强国际合作,创新打击手段,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